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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文章来源:亚洲缝纫机网(时间:2005.1.27)

上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10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l0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更名为“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有关部门批准。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附件略)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该修正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的上海申贝办公机械有限公司将其全资企业上海新沪玻璃厂80%股权转让给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上海市国资委同意上海轻工控股(集团)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国家股划转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下称浦东国资办)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正在待批中。浦东国资办是本公司的潜在控股大股东,也是本次股权转让双方的最终控制人,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临时公告(2004-402)。
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 同意召开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日,上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也以通讯方式举行了第十三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附件略)。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的上海申贝办公机械有限公司将其全资企业上海新沪玻璃厂80%股权转让给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